用人单位参加北京联合大学校园招聘须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次数:

尊敬的用人单位校园招聘负责人:

您好!欢迎您来我校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在贵单位申报和举办校园招聘活动之前,请您和您团队的工作人员及临时招募或委托、委派的临时工作人员和学生校园大使等(以下简称临时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北京联合大学用人单位参加校园招聘须知》,请您和您团队的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等务必严格遵守本须知。

1.用人单位来校招聘须提前在我校就业信息网(https://jy.buu.edu.cn/)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做好单位资质注册并获得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校学生处就业服务中心按信息接收的先后时间审核用人单位材料,并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通常在3-5个工作日内会给予回复。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受用人单位委托到我校办理招聘活动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或证明材料,其合法代理资质经就业中心审核后方可在网上登记预约和举办相关校园招聘活动。

2.用人单位来我校招聘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及地方政府关于就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用人单位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等毕业生较为关注的信息。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或以其他形式变相发布或表达含有性别、地域、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的信息。用人单位须严格保护好参与该单位校园招聘活动的所有毕业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以诱骗、欺诈、强制或要挟的方式与毕业生签订就业或实习协议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非正常渠道和方式与毕业生沟通或干扰其正常学习生活。

3.用人单位在校园内举办专场招聘宣讲会或校园双选会等活动室,在宣讲会或活动中所宣讲的全部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等,不得发表与该用人单位招聘和业务范围无关的言论或违法违规、违反社会道德、伤害毕业生感情和权益、干扰或诋毁其他用人单位等的言论或信息,如有违反,须由该用人单位负全部责任。

4.为了保障用人单位举办校园招聘宣讲会前做好设备调试和准备,就业中心会在对外公布的宣讲会开始时间前提供半小时的设备调试时间,请用人单位根据所预约宣讲会开始时间和调试设备时间开展宣讲前期准备工作。宣讲会场地的使用时间为2小时(不包含前期调试设备的半小时),请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场地预约时间,准时结束宣讲会。

5.用人单位校园招聘活动经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业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就业信息网、就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在毕业生中推送和宣传。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悬挂横幅、张贴地标、墙贴等各类影响校园环境的标识广告。

6.参加校园招聘活动当天,用人单位需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的介绍信(仅参加宣讲会单位需要),格式为:“兹介绍,我单位xx(人事负责人)到北京联合大学举办宣讲会”。

 

北京联合大学学生处

2020年3月


编辑:盛曦